天津到哪办理养狗证?
在天津,申请养犬许可证需要携带材料到所在地区公安分局登记备案;经审核合格后,领取《准养证书》和犬牌。 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有固定住所且独立院落; (二)有专门人员照看和管理犬只; (三)依法取得犬只的有效健康证明; (四)已接种狂犬疫苗,且免疫有效期满45天以上的; (五)具有健全的养犬管理制度、防护措施、消毒制度;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申请的,还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法人证明材料;个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材料: 单位提出申请的,应当书面填写申请表,并附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证明文件; 2.职工人数、岗位职责、卫生责任区的规定及执行情况; 3.犬的主要品种、数目、颜色以及照片; 4.专用车辆牌照号码及车辆图片; 5.宠物医院联系方式; 6.养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个人提出申请的,应当书面填写申请表,并附下列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居住证复印件(外地户籍居民申请登记的须提供); 3.房产证复印件; 4.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租房居住的须提供); 5.用人单位证明信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原件。 申请人提交的证件复印件等资料须经核对,并如实填写《天津市养犬登记申请书》。
注意: 1. 所有申报材料均需用A4纸复印,交受理机关存档。
2. 凡申请材料应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的各一份,由受理机关核对完毕,退还申请人原件,存档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