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养狗有味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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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经验是,跟邻居委婉地提一次(一定要非常含蓄),如果没用就第二次(可以暗戳戳地提醒一下),如果还是没用,就第三次(这时候可以明晃晃地暗示了),一般到了三次邻居应该就会有所收敛了。 我家对面住了一对老夫妻,有个很可爱的老太太养的泰迪,每天溜达的时候都要过来蹭一下,可是这老爷子有一个坏毛病——特别臭屁,有一天他看见我之后突然开口了:“你说你天天早出晚归的,你家娃啥时候回来啊?”哦~原来是因为这个,于是乎第二天我早早回家,在门口蹲点,果不其然,老太婆出来遛狗了,我赶紧上前打招呼 “呀!张奶奶您出去啦!” 然后装作很生气的样子 “可不得了喽!咱这院子里面可不能养狗啊!” 老太太一听见这话,赶紧上前跟我解释 “哎呀!这不是家里养了嘛!我家那口子他喜欢得不得了,每次回去都…都要…” “要抱抱?”“嗯呢!” “那得赶紧洗啊!这有味儿了可咋整啊!”

“哎呀,可咋洗啊!这狗皮都硬了!” 张奶奶开始急眼了,跟我着急眼红脸,可是却无济于事,因为我说的话句句属实呀!而且有理有据,让人无法反驳。 果然,从那天起,那对老人出门遛弯的次数大幅度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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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据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治安管理处罚规定执行,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赋予了公安机关处罚噪音扰民的职权,但环保部门对噪音管理也有相关法规,不同之处在于,处罚标准不一且重点不同。环保法“三同时”规定,新、改、扩项目中噪音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投入生产使用的,环保部门有权勒令“补课”甚至停业、关闭。对可能产生轻微噪声的项目,企业应向环保部门申报,环保部门接到申报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核查并予以回复。噪声污染纠纷,在双方调解不成的情况下,环保执法部门可对噪声进行检测,如超过标准,环保部门也可令其停止产生噪声活动,或进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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