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狗证能养狗吗?
不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西安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养犬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就有为犬只提供必要的饲养条件和生活环境。因此如果没有办理狗证就养狗属于违法行为。 那么没有狗证怎么补办呢?首先需要携带狗狗到宠物医院注射疫苗,取得免疫证明后,带齐相关材料到辖区派出所申请补领。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九条 国家对小动物实行检疫制度。 从事动物养殖、运输以及动物产品加工、销售的人员,必须接受兽医部门的健康检查和定期驱虫,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及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 设立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应当符合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未设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由设区的市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承担本行政区域的动物卫生监督职责。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动物和动物产品免疫证书。 《西安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四条 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养犬的管理工作,并建立与卫生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互通犬类免疫等信息。
第九条 在本市市区范围内依法开展经营性犬类饲养繁殖活动,设置犬舍(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相应的管理制度; (三)有满足经营规模的犬笼、犬舍、消毒设施以及病死犬无害化处理设备等。
第十四条 单位和个人购买的犬只,必须在三十日内到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提交犬只的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犬只的所有者、管理者的姓名住址以及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对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犬只的身份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告知申请人。 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