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养狗要上牌吗?
2019年6月3日,广州市公安局印发了《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自7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规定,个人饲养犬只的,应当具备条件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和养犬场所卫生要求。禁止个人养殖烈性犬。
同时明确了,本市实行养犬登记制度。从事营业性养犬活动的动物防疫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手续后,到所在区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检疫、免疫证明;携带犬只进入公共场所的,还应当取得犬只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其中在养犬行为规范方面,《条例》对单位和个人养犬做了明确的数量限制,即:个人养犬的,限养一只。确需再养犬的,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并办理相应的手续。
单位养犬的,应当按照军用犬标准进行挑选和培训,以培养忠诚、警觉的性格,并具备一定攻击能力,防止他人入侵。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明确,单位不得因美容、装饰、训练等原因将犬只饲养于非封闭场所或空间。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5月份,广东深圳出台新规,允许市民自带宠物狗坐公交地铁,这引发了大量争议。而此次广州发布的《条例》中,虽然未直接提及宠物狗乘坐交通工具的问题,但对宠物狗外出进行了细化管理。
根据《条例》,携犬乘坐公共汽车的,应安排犬在犬主专用的客用座位上,系好安全带,系留犬链,并由人员看管;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