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可以开宠物店吗?
教师不能从事商业活动,这是教师职业特点决定的。按照现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应当做到为人师表:模范地遵守社会公德,廉洁奉公;严禁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开办各类学校、培训班;严禁在其他社会经济组织、营利性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兼职(技术顾问除外)或任意兼职取酬。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
第一条 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反社会公序良俗。
第二条 敬业爱生。敬业乐业、喜为人师。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第三条 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第四条 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职权之便谋取私利。
第五条 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