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禁养阿拉斯加吗?
据成都市公安局消息,成都市养犬重点管理区暂按照建成区范围执行,具体为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等城市建成区范围;其他区(市)县城市建成区范围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并发布。
在重点管理区内,市民可以饲养小型犬只,禁止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禁养犬只品种和标准可登录成都市公安局门户网站(gaj.chengdu.gov.cn)进行查询。同时,一般管理区饲养烈性犬只的,应当实行拴养或者圈养,因免疫、注册需要外出的,应当装入犬笼。
为规范养犬行为,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都市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委员会在前期实地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起草了《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现正式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团体和个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第一,电子邮箱:sccdygzww@163.com。
第二,通信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102号(成都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收),邮编:610031。
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