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猫是哪里来的?
首先,猫咪不是宠物。现代意义上的宠物概念是近代才有的。在古代,只有皇帝、王室和贵族才有资格养宠物。
因为宠物需要大量人力、物力资源来维持生活。而普通民众是没有这么多精力来照顾宠物的。(当然,古代也有“平民百姓”养的宠物。但数量极少,并且多为鸟类、乌龟等比较省心的动物。)
那么现在呢?虽然时代已经变了,但是人们的思想并没有完全转变过来。人们下意识地把宠物定义为“小宝贝”,觉得只要花钱就能买到,或者捡回一只小猫小狗,这就是自己的“宠物”了。 这种想法是完全错误的!! 任何一只在野外生存的猫科动物,都是“野生保护动物”。任何非法捕捉、饲养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那有人要问了,不应该是“反盗猎”吗?为什么连捕猎都要管? 要不这么说吧:你出门散步,看到路边有一只野生的老虎。你吓坏了,准备拨打110时,刚好旁边有只流浪猫走过。你把流浪猫抓住给老虎吃了,也算非法捕猎。
有人又要问了,老虎是吃肉的嘛?我拿鱼给它吃算不算非法喂食? 人吃东西,是为了维持基本生存需要的热量。但是对于野生动物来说,它们在野外通过觅食获得热量的途径是一套一套的。
比如一头牛,你在它面前摆一盘咸菜,它可能不会看你一眼。但如果在你家厨房里给它一碗米饭,它就跟你走了…… 再比如一头熊,你在它的周围挥舞棍棒,它可能不敢上前。但如果你丢给它一把食物,它就会跟你走…… 动物保护专家做过实验,当给野生动物提供人工食物时,他们先会试探——如果确认安全且得到奖励,才会靠近并进食。
所以啊,大家千万不要以为自己是“主人”就随意对待这些可爱又迷人的生物哦~ 不然,你很可能成为它们走向灭绝道路上的一只“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