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耳朵能要吗?
小时候被自家狗咬了,耳朵和脖子都有牙印,但都没出血(当时不晓得,是后来长出来的)。就去打了针。 打完第一针后,晚上睡觉开始做梦,梦到一只大黑狗对着我狂叫,冲着我使劲儿呲牙咧嘴想咬我,很害怕!就想跑。可是怎么也跑不掉……
接着打第二针,当天夜里同样梦到大黑狗,但是离得远了一些,还是拼命冲我大叫,我也拼命逃跑。 第三针打完,又梦到那只可恶的大黑狗在追我,还是怎么都跑不掉…… 从那以后,每次打针都要做这个噩梦,而且记忆深刻,一直忘不了。 一直到第六针的时候。终于没有再做这个噩梦。
但是,从那时起,我开始恐惧去人少的地方,或者一个人走夜路;看到别人牵着很大的狗时,会下意识不敢靠近;别人和我说话时,如果狗趴在旁边,我会下意识避开并觉得不舒服;看到那些“恶犬伤人”的新闻报道,内心会很敏感、紧张;如果有人故意逗我的狗,哪怕只是用手轻轻摸了一下它的头,我都会觉得很生气,觉得别人的行为是对我不尊重的挑衅; 如果和小伙伴一起出去玩,他们逗了我的狗,我却没及时阻止的话,我会非常生气,觉得他们伤害了我心爱的狗,为此可能会和人家翻脸。
虽然后来接触了基督教,相信了原罪和恩典,也接受了神爱世人、耶稣为全人类的罪买单的福音,但是,我仍然对“动物的权利”这个问题,感到困惑和不解——到底应不应该保护野生动物?猎杀濒危保护动物,是不是犯法?吃狗肉犯不犯法? 直到读了提摩太凯勒所著《得胜》一书。
作者提到: “首先,神创造动植物让我们享受,但他并没有允许我们随心所欲地使用或处置所造之物。 其次,神造人的目的不是让人成为控制万物的主,而是让万物为人所用。 最后,神为我们提供了管理的指南,他告诉我们应该怎样管理。如果我们违背他的指示,肆意妄为,就会带来灾难。”
读到此处,我的心底豁然开朗——神创造了万事万物,并且给了人类管理权,却并没有赋予我们任意破坏和处置的权利。我们是受恩者,并不是掌权者。 想到这里,我心中的纠结和疑惑顿时烟消云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