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怎么举报散养狗?
1,目前来说,天津还没有出台规定让养犬人必须给爱犬上狗证、打疫苗。所以执法机构对无证犬和未接种疫苗犬只能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不能采取强制收容措施。 也就是说,对于不养犬或者不文明养犬的行为,执法部门只能是批评教育(罚款),没有直接强制收犬的权力。
2,如果不喜欢某条流浪狗,报警是没有用的。警方只会给予劝离,不会强行带离;即使这条流浪狗有伤害他人安全的历史记录,警方也只能予以警告,无法实施强制处置权。 因为法律规定了公民有权拥有合法饲养的宠物,也有不饲养宠物的权利。
3,如果你讨厌某个遛狗人不牵绳,可以投诉该人违反《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具体条款如下: “携带犬只出户,应当为犬只佩戴犬牌且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引,并及时清除粪便。” “禁止携犬进入下列场所: (一)除公共场所外的室内公共场所;(二)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以及体育馆等体育场馆;(三)公共交通工具。” “单位内部以及住宅小区可以设立禁止养犬区域,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九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六)其他不文明行为,严重妨碍社会秩序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